.:.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 南京林大海归副教授因 “非升即走”轻生
本頁主題: 南京林大海归副教授因 “非升即走”轻生字體大小 寬屏顯示 只看樓主 最新點評 熱門評論 時間順序
战肥臀


級別:聖騎士 ( 11 )
發帖:399
威望:799 點
金錢:124549 USD
貢獻:9168 點
註冊:2023-09-08

南京林大海归副教授因 “非升即走”轻生

 
南京林业大学
2024-05-13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人立场

近日,南京林业大学一名"海归"副教授疑似因承受"非升即走"的精神压力而轻生,该事件引发舆论激烈讨论。为何"非升即走"机制进入中国高校会"水土不服"?在中国,青年学者还有出路吗?

多家中国媒体近日发布的一则消息引发舆论轰动,南京林业大学副教授宋凯服药自杀,终年38岁。网络舆论普遍认为,这位青年学者轻生的原因与“非升即走”压力过大有关。

副教授轻生 因"非升即走"压力过大

所谓中国高校的“非升即走”机制,是指校方不提供编制,青年学者在6年考核期内如通过考核,才可获得终身教职。该机制最早起源于美国的终身教职制度,原为激励和扶持青年教师,优化教师队伍,提高科研质量。然而有网民认为,自从中国高校引入后,被曲解和滥用的“非升即走”却成为校方压榨年轻学者的工具,而尸位素餐的学术前辈却并不受其制约。

公开资料显示,宋凯本科就读于天津工业大学,在北京大学获得硕士学位后,在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CSC)的资助下,前往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深造,并取得博士学位,还参与了博士后研究。经查询,目前宋凯的履历已从南京林业大学官网删除。

据《新京报》报道,2019年4月,宋凯通过高层次人才项目被引进南京林业大学生物与环境科学工程系任副教授。因在首聘期内缺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他未能通过校方考核,不仅被降级降薪处理,还被迫退还安家费和购房补贴。有学术圈内人士透露,宋凯生前获得校方的支持有限,甚至还需与其他同事共用实验室。

随着舆论持续发酵,南京林业大学周一向《新京报》作出回应。校方表示,网传宋凯死因与事实严重不符,学校并无“非升即走”政策,宋凯没有被降职处理,只是退还了一万元安家费;且他生前与别人共用实验室并非受到区别对待。

然而,公众舆论对校方的辩解并不买账。在中国社媒平台微博上,有网友评论说:“国内科研这么卷,把人都卷没了,但突破进展是一个做不出,芯片还是造不出来,是不是该反思下制度问题?”;“学术缅北,天天说留不住人才的是你们,人才来了不把人才当人的也是你们。”还有网友表示:“校领导什么时候非升即走?既然是一个体制内,双标总不好吧?”

 
2013年6月28日,上海复旦大学的一名老师在毕业典礼上安慰哭泣的毕业生。(路透社资料图片)

学者:中国版"非升即走"具有不合理性
据《南京林业大学高层次人才首聘期考核办法》显示,学校与引进人才签订相关协议书,首聘期为3-4年,并依照协议书进行考核。考核总分100分,其中科研项目类占50分,论文类50分。考核得分100分方为合格,一次性发放剩余购房补贴;考核75分及以上为基本合格,不予发放剩余购房补贴,享受待遇者降级聘任。考核得分75分以下,将不再续聘,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予以有条件降级聘任。

上海同济大学原政治系副教授邱家军在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就南京林业大学的聘用标准而言,首聘期过短,远不足以产出科研成果。且中国高校内对学者的“政治倾向”有较大考量,如果校方认定政治立场不符合主流,学者也很难拿到国家或省部级研究项目。

“一个专家、教授到一个地方去,来了首先要熟悉环境,才有时间申请课题。研究课题要进行专业论证,也就是说,要会写项目规划书。而项目规划书在中国除了科研能力外,要与中国政府配合,要理解那个科研环境。”他说:“我估计,首聘期1-2年他(宋凯)在高校熟悉环境的阶段,一下就到第3年了。在这个情况下,要拿到比较重大的、令人满意的课题,这个难度是非常大的。”

邱家军还表示,如果学者向海外核心期刊投稿,其论文评审周期较之国内更长。因此中国高校在引进高质量人才时应具有灵活性,且首聘期应适度延长。

美国纽约城市大学政治系教授夏明同样认为,宋凯在2019年从教南京林大后,新冠疫情就席卷全球,对于需要田野调查和实验室研究的宋凯而言,这期间并不具备快速产出科研成果的可操作条件。

夏明教授还认为,虽然在美国高校的学者也面临“非升即走”的巨大压力,但与美国不同的是,中国高校的引进项目与户籍、安家费等优惠政策绑定,这会进一步限制青年教师“非升即走”后的选择。他说:“对很多新入职的研究人员来说,就在里面陷进去了。如果一旦解职的话,不仅职位没了,而且家也没了。尤其是户籍的限制,对配偶、小孩都有各种影响。”

夏明还指出,在中国党领导高校的教育体制中,一旦青年学者被解聘,对他们在其他大学的求职也会造成不利影响。


赞(47)
DMCA / ABUSE REPORT | TOP Posted: 05-14 13:35 發表評論
.:.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電腦版 手機版 客戶端 DMCA
用時 0.01(s) x3, 11-22 18:41